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校在今年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分种进行,我校参评类型为第二类第一种。学校要做好评建工作,首先要深入了解相应类别指标体系内涵。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对影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非量化核心要素进行审核,包括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78个审核重点。定量指标主要对影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审核,共46个,其中必选指标30个,可选指标16个,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可选指标。
本期的内容是第六个一级指标“质量保障”内涵解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6个审核重点。
6.质量保障
6.1质量管理
6.1.1
学校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质量管理是指挥和控制学校教学的协调活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手段。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人才培养要求,构建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习、实验实践、毕业设计等)的质量标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各类管理文件齐全,并能够严格执行;学校应设有质量保障机构,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质量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6.1.2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情况。学校应加强考试管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纪律和要求,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严把毕业出口关,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6.2质量改进
6.2.1
学校内部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及接受外部评估(含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情况。质量改进是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对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不断完善,达到持续改进质量的目的。学校应建立内部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教、评学以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工作;同时要积极接受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第三方的外部评估,包括院校评估和专业认证等。
6.2.2
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与改进效果。学校要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并持续运行,通过定期的校内自评和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第三方的外部评估,以及多途径听取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等,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纠正与改进措施,配备必要的资源,进行质量改进,并对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评价,质量改进取得显著成效。
6.3质量文化
6.3.1
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学校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把学校各部门、各环节与教学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活动严密组织起来,将教学和信息反馈的整个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一切因素控制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学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学校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把其作为推动大学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6.3.2
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及年度质量报告。学校要建立定期的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质量信息向社会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开的信息包括:招生情况、教师队伍与教学条件、学生就业情况等,每年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
来源:评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