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和《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东电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艺术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二)艺术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复试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立秘书2名,负责考生材料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学院纪检委员和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选派专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接待复试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四)推免复试小组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地点
2026年9月30日下午14:30。
复试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区第三教学楼A座三教A333教室
(三)复试资格条件
1、满足我院申请条件并已取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
2、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申请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个人自述。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科研、实践工作简介,对读研期间学习和未来职业规划的初步设想。1000字左右);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1份;
(4)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5)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6)诚信承诺书(《东北电力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3)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电子版
参加推免复试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制成一个压缩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见《东北电力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2),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2027年推免+姓名+推免专业”。
(2)纸质版
参加推免复试考生请将以上申请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艺术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申请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五)推免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形式)
②专业能力考核;(面试形式)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专业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四、注意事项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27年派遣计划,不得参加全国统考。
(二)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校研究生院要求在推免系统中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能被我校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三教A339室。
咨询申诉电话:0432-64807398
监督举报电话:0432-64807329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9月21日